大同大學外國學生獎助學金(續領)
📌 申請資格與限制
- 對象: 依「教育部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」就讀本校學士班、碩士班或博士班之外國學生。(不包含交換生;雙聯學位生依教育合作協議規定辦理)
- 獎助期限上限: 自新生入學起計算,學士班上限 4 學年、碩士班上限 2 學年、博士班上限 3 學年。
- 限制: 已領有政府機關頒發之獎助學金者,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助學金。
- 義務: 受獎學生須配合協助學校辦理境外交流相關事務。
📝 申請管道與流程說明 (僅限在學碩士班&博士班— 新生無需申請)
⚠️ 第一學期入學之新生無需提出申請。新生獎學金將於報到註冊後由學校自動審核。
本校外國學生獎助學金採線上申請,國際事務處不另行個別寄信通知。請同學務必定期關注國際處網站公告,並於開放期間內完成線上申請程序。
📅 申請時程與管道:
- 公告與申請時間: 每年 7 月中旬於國際事務處網站公告,並開放線上申請(申請期約 10~14 天)。
- 申請管道: 請至 線上申請表系統
填寫並上傳資料。 - 必備文件:
- 獎學金申請表
- 中文歷年成績單(需於前一學年結束結算後申請)
- 指導教授推薦函一封(可由學生上傳或教授 Email 寄至 mandyliu@gm.ttu.edu.tw)
- 博士生需另附發表論文刊登證明
⚠️ 重要提醒: 逾時未填寫或未完成文件上傳者,視同放棄該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資格。
💰 獎學金類別與發放標準
學士班 Bachelor's Degree(獎助上限 4 學年)| 適用對象 | 申請/續領條件 | 獎勵額度與備註 |
|---|---|---|
| 一年級新生 | 完成註冊程序。 | 享有當學年度上、下學期學費 50% 等額獎學金。 |
| 二至四年級在校生 | 前一學期學業總平均達 65 分以上、二分之一以上學分及格,且操行成績達 80 分以上。 | 享有學費 30% 等額獎學金。 *經提高編級入讀者完成註冊即享有,不受成績限制。 |
⚠️ 注意事項:休學無前一學期成績者及延畢生不得領取。獲獎額度內含「大同大學公益興學獎學金」。
碩士班 Master's Degree(獎助上限 2 學年)
| 獎學金名稱 | 申請與續領條件 | 獎勵額度 |
|---|---|---|
| 優秀一級獎學金 | • 新生:依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管道提出。 • 第二學年:前一學年學業平均達 80 分以上,無重大違規。 • 第二學期續領: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 80 分以上。 *第一學年每學期需至少修習 6 學分。 |
學雜費與校內住宿費全額減免。 (個人保險費、寒暑假住宿、電腦網路費等不含在內) |
| 優秀二級獎學金 | 學雜費全額減免。 (校內住宿費、保險費、電腦網路費等不含在內) |
|
| 就學獎學金 | • 在校生條件:前一學年度每學期平均成績達 75 分以上,操行達 80 分以上。 • 第二學期續領:前一學期學業達 75 分、操行達 80 分。 |
每學期核發 $25,000 元。 (額度內含大同大學公益興學獎學金) |
⚠️ 注意事項:優秀一/二級不可同時兼領「公益興學獎學金」;延畢生不具申請資格。三項獎學金擇一核發。
博士班 Ph.D. Program(獎助上限 3 學年)
| 獎學金名稱 | 申請與續領條件 | 獎勵額度 |
|---|---|---|
| 菁英一級獎學金 | • 新生:依本校外國學生申請入學管道提出。 • 第二學年起:上一學年每學期學業平均達 80 分、操行達 80 分,且至少發表一篇國際研討會論文或期刊論文(以本校名義)。 • 第二學期續領: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均達 80 分以上。 |
學雜費與校內住宿費全額減免,並由指導教授提供每學期 $50,000 元助學金(得按月核發)。(個人保險費、寒暑假住宿、電腦網路費等不含在內) |
| 菁英二級獎學金 | 學雜費全額減免。(校內住宿費、保險費、電腦網路費等不含在內) | |
| 就學獎學金 | • 僅限在學博士班一、二年級申請。 • 第二學年:上一學年每學期成績達 75 分、操行達 80 分。 |
每學期核發 $30,000 元。 (額度內含大同大學公益興學獎學金) |
❓ 獎學金申請 Q&A
Q1. 研究生的獎學金每學期或每學年需要重新提出申請嗎?
答:是的,需依據身份與學制辦理。
• 新生: 於入學申請時一併提出審查。
• 碩/博士在校生(第二學年起): 需於第二學年符合成績與論文標準後重新提出申請。
• 同學年之第二學期(續領): 國際處會查核前一學期成績是否達標(碩博優秀/菁英類學業及操行需達 80 分;就學獎學金學業需達 75 分、操行達 80 分),達標者方可繼續領取。未達續領標準者,本處不另行通知,受獎生須自行檢核。
• 新生: 於入學申請時一併提出審查。
• 碩/博士在校生(第二學年起): 需於第二學年符合成績與論文標準後重新提出申請。
• 同學年之第二學期(續領): 國際處會查核前一學期成績是否達標(碩博優秀/菁英類學業及操行需達 80 分;就學獎學金學業需達 75 分、操行達 80 分),達標者方可繼續領取。未達續領標準者,本處不另行通知,受獎生須自行檢核。
Q2. 獎學金最長可以領多久?
答:有修業年限上限。 自新生入學時起算,學士班獎助上限為 4 學年、碩士班上限 2 學年、博士班上限 3 學年。延畢期間皆不可領取。
Q3. 雙聯學位生可以申請這個獎學金嗎?
答:依合作協議辦理。 依教育合作協議入學之雙聯學位生,其獎助學金資格依據雙方簽署之協議規定辦理,不直接適用本通用要點。
Q4. 已經領有台灣獎學金(政府機關頒發)還可以申請嗎?
答:不可以。 已領有政府機關頒發之獎助學金者,不得重複申請本校獎助學金。
🔗 相關資源與表單下載
📞 國際事務處 業務窗口:
國際處交流組 劉蔓萱 小姐 (分機 6596 | mandyliu@gm.ttu.edu.tw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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